2018-06-05来源:365488.com
各面试人选(非公安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公告规定,现将面试人选集中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定于6月11日,时间一天,具体时间: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审查地点
报考检察院、法院、审计、地税系统的考生,到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审计局、市地税局指定地点(具体资格审查地点见附表1)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各县(市、区)、乡镇党政机关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地点见附表2)。
二、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复印件)、《2018年泰安市招考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时领取并填写)、《2018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由本人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及1寸网上报名时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职位代码)。大专学历及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还需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除以上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提交:
(一)在职人员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8年3月之前取得);
2、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格式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为我单位职工,档案在****存放,我单位同意其报考2018年泰安市公务员考试,如其被录用,我单位将配合办理其人事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在编教师报考的还要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8年3月之前取得)。
2、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四)非在职人员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8年3月之前取得);
2、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格式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档案在我单位存放,我单位同意配合该同志2018年泰安市公务员考录档案查看、转递等相关工作)。
(五)留学回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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